******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网上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RMYFZ-******-JH
二、项目简要说明及金额要求
(一)项目简要说明:采购电磁灶、蒸饭柜、油烟净化一体机等厨房设备及安装,供货期限25天,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二)采购预算:57.3105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预算价和采购需求中单价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后附)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采购;(不是联合体参加即可)
3、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后附)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1-4条资质要求必须提供,有一项不提供不满足、做无效标处理)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采购人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四、采购文件信息
******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将报名材料在2024年9月24日18:00前,(节假日除外)递交至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中庭北(业务一部),逾期将不接受报名。报名成功后,采购文件将从邮箱发送,请供应商注意查收。未办理报名手续的,开标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响应文件。(如有特殊原因无法现场报名,可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同时将原件寄到采购代理地址,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人)
(3)报名材料:
1、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格式后附)。
2、投标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五、采购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上午9:00。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金湖县市民中心三楼西二区开标三室。
******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4、方式:供应商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现场开标。
注:逾期递交的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六、采购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4年9月25日上午9:00。
2、开标地点:(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金湖县市民中心三楼西二区开标三室。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地址:金湖县
(3)采购人联系人:徐军
(4)联系电话:0517-******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文件询问(质疑)联系人:谢工 电话:******
(2)开评标现场联系人:谢工 电话:******
(3)联系地址: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北中庭(业务一部)
(4)电子邮箱:******
八、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参与开标。逾期递交的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九、其他事项:
******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2、招标代理费:8000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人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