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家电采购项目(三次)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服务中心家电采购项目(三次)
2.项目编号:JSSW-2024-0901
3.预算金额:20万元
4.最高限价:199458元(其中:电视机1830元/台、洗衣机2678元/台、烘干机3351元/台、直饮机5321元/台),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且各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服务中心家电采购项目(三次),详见项目需求和具体要求。
6.安装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7.质量要求:合格。
二、询价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询价;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询价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询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询价文件第五章第六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三、询价文件的发布
******人民政府网。
******人民政府网直接下载并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如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建京,邮箱:******、电话:0517-******。
3.凡已发送投标确认函的供应商因******有限公司,邮箱:******、电话:0517-******。
4.供应商在有效时间内未按上述要求递交《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的,开标前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0月31日上午8:30-11:45,下午2:00-5:45(节假日除外)。
2.方式:供应商按要求递交《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后由代理公司将询价文件通过邮箱发送至供应商递交《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的邮箱。
3.询价文件工本费200元/份(售后不退),(递交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时缴纳)。
五、询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询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下午3︰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拒绝接受。
六、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2024年11月1日下午3︰00;
询价方式:供应商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一副),现场开标;
询价地点:金湖县金湖西路139号利达大厦三单元407室。
七、其他事项:
******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2.采购代理费:不高于5000元。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八、本次询价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联系人:徐军 联系电话:0517-******;
(二)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建京 联系电话:0517-******;
代理机构地址:金湖县金湖西路139号利达大厦三单元4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