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发改委国有资产清查服务项目。
******发改委本级及下属9家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往来账清理等,出具包含往来账处理意见的资产清查报告,如有资产损失单独出具经济鉴证报告。协助建立资产信息卡,对资产管理制度提出完善建议。
3. 采购预算:4.5万元。
4. 资产清查各项工作完成期限:2025年3月10日前。
二、资格要求
******事务所。应为独立法人单位,营业范围含会计、审计职责,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二)参与本项目组成员至少3人,为单位正式职工,需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熟悉国有资产清查和审计有关工作要求,负责项目实施的必须为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实施过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资产清查工作。
(三)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请材料
(一)附件1项目报价函,附件2项目组成人员配备表,参与项目小组人员的执业资格、专业职称等证明材料。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中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工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五)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报告。
(六)近三年实施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资产清查服务合同。
七、相关说明
1. 参与本项目的服务商必须满足采购公告第二项资格条件。
2. 服务商必须签订并遵守相关保密协议,不得泄露相关信息,我委将保有追责的权利。
3. 采购公告中第三项申请材料全部加盖公章密封报送,申请材料提交时******发改委财审处,收件人:池洁。
4.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服务商可电话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联系电话:****** ******。
附件:1. 报价函
2. 项目组成人员配备表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