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无纺布袋、降解袋、集装袋、物流中转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所列内容在拟定地点建设。项目位于钦工镇建新路88号,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5000m2。本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500万个无纺布袋、6800万个降解袋、50万个集装袋、50万个物流中转袋的生产能力。
******有限公司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施工过程必须加强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应对扬尘、噪声、固废和废水的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达到相关要求。
2.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于农田灌溉。
3.非甲烷总烃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438-2022)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438-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4.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5.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外售;废活性炭、废水性油墨桶、废海绵、废洗版水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厂内一般固废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企业生产车间、危废暂存仓库等处按要求做好防渗防漏设计。
******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建设环境敏感目标。
8.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9.采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建设完善应急队伍,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
10.你公司应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三、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暂定为:
1.大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0.042吨、非甲烷总烃(无组织)≤0.0225吨。
2.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
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五、项目建设期内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由淮安市淮安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手续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该项目须按规定办理环保验收手续。
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有限公司无纺布袋、降解袋、集装袋、物流中转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所列内容在拟定地点建设。项目位于钦工镇建新路88号,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5000m2。本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500万个无纺布袋、6800万个降解袋、50万个集装袋、50万个物流中转袋的生产能力。
******有限公司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施工过程必须加强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应对扬尘、噪声、固废和废水的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达到相关要求。
2.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于农田灌溉。
3.非甲烷总烃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438-2022)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438-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4.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5.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外售;废活性炭、废水性油墨桶、废海绵、废洗版水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厂内一般固废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企业生产车间、危废暂存仓库等处按要求做好防渗防漏设计。
******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建设环境敏感目标。
8.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9.采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建设完善应急队伍,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
10.你公司应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三、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暂定为:
1.大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0.042吨、非甲烷总烃(无组织)≤0.0225吨。
2.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
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五、项目建设期内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由淮安市淮安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手续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该项目须按规定办理环保验收手续。
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