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804-HAFY-G2025-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淮阴区2025年中央农业小麦“一喷三防”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2-1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更正内容:原采购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现更正为:(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二)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中“二、要求”的“(2)生产厂家应提供所投农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非生产厂家的供货商需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授权证明,另必须提供所投农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
现更正为:(2)生产厂家应提供所投农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非生产厂家的供货商需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另必须提供所投农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
(三)更正内容:原采购公告“项目基本情况”中的“合同履行期限:5天 ”
现更正为:合同履行期限:2天
更正日期:2025-02-24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时间调整为:2025年3月11日9:00
2、采购文件中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其他事宜保持不变。采购文件中相应内容如与本次公告不符合的,以本次公告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淮安市淮阴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街道香江路西首
联系人:朱春梅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9号内南区1号楼3楼
联系人:徐亚丽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亚丽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
JSZC-320804-HAFY-G2025-0001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