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局、各相关市属企业: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财政支农专项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苏农便〔2024〕86号)要求,为全面加强财政专项项目储备工作,建立省、市、县三级项目储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一)农产品加工提升项目。支持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重点支持引领型、带动型农业龙头企业在精耕深耕细分领域,突出以新质生产力为引领的健康食品、功能食品、冻干食品、未来食品、功能物提取等领域,优先支持纳入省、市重大产业项目库,符合淮安“7+3”先进制造业、“5+8”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的项目,避免低端、低效、重复投资。具体支持农产品加工设备购置升级和“智改数转网联”、开展加工技术和加工产品创新(用于研发创新设备购置升级)等。
(二)“苏韵乡情”休闲农业宣传推介项目。支持市、县区主办和承办休闲农业宣传推介活动的服务企业、社团组织和有关休闲农业经营主体等单位开展休闲农业系列宣传推介,具体支持内容和要求见附件《省农业农村厅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苏韵乡情”休闲农业宣传推介政策)项目储备要求》。
二、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项目储备工作。请各县区高度重视项目储备库建设,按照省厅2025年度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农产品加工提升项目、“苏韵乡情”休闲农业宣传推介项目储备要求,广泛宣传项目政策,发动有意愿、有条件的主体积极申报,抓紧开展项目储备,建立县级项目储备库,于2月28日前,通过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财政专项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提交市级审核。市级审核汇总后形成市级项目储备库,于3月10日系统申报窗口期关闭前,提交省厅。
(二)严格项目把关流程。各县区要对入库项目严格把关,储备过程要符合程序、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对储备项目真实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负责,实施主体通过公共信用系统进行信用审查,严防问题单位、问题项目入库。
(三)落实项目管理职责。项目资金按照项目储备情况切块下达至相关县区,坚持“谁立项谁执行管理主体责任、谁实施谁承担项目实施主体责任”的原则,由各县区制定项目具体管理细则、实施方案,开展项目立项、实施和验收等工作。
联系人:乡村产业处 王宇扬 ******
附件:1.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农产品加工提升政策)项目储备要求
2.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苏韵乡情”休闲农业宣传推介政策)项目储备要求
******农村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