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无锡市普通国省道桥梁定期检查项目WXQJ-2025-A、WXQJ-2025-B、WXQJ-2025-C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2026年无锡市普通国省道桥梁定期检查项目 已由/以 / 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现对2025-2026年无锡市普通国省道桥梁定期检查项目WXQJ-2025-A、WXQJ-2025-B、WXQJ-2025-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为2025-2026年无锡市普通国省道桥梁定期检查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按照《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及委托人要求对无锡市普通国省道桥梁进行2025年、2026年的定期检查,每年检查规模共计484座桥梁,总延米数为74905.38延米(具体以项目清单及实际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共设3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WXQJ-2025-A标段:每年对江阴地区144座普通国省道桥梁(共计31443.31延米,桥梁明细详见附件)进行桥梁定期检查。
WXQJ-2025-B标段:每年对无锡市各区县(江阴地区除外)314座普通国省道桥梁(共计22583.32延米,桥梁明细详见附件)进行桥梁定期检查。
WXQJ-2025-C标段:每年对无锡市26座普通国省道特大桥、特殊结构桥梁等桥梁(共计20878.75延米,桥梁明细详见附件)进行桥梁定期检查。
具体检查内容包括①桥梁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及附属设施等的基本情况、外观质量、缺损和病害情况等,要求配备相应检测专用仪器(大桥和特殊结构桥梁必须使用桥梁检测专用车),同时填写桥梁定期检查记录表和桥梁基本状况卡片,记录结构典型部位的病害特征,并用文字详细描述,同时结合图片、图表等加以说明并同步更新桥梁管理系统,为桥梁养护、维修提供决策的可靠数据。②根据桥梁检查实测数据核对桥梁统计年报。③对各桥梁支座型号、尺寸、好坏情况进行统计汇总。④协助委托人完成其他工作。⑤WXQJ-2025-C标段承包人需根据“国评”要求整理内业资料备查,积极配合委托人进行内业资料的修改、上报,直至通过“国评”。
2.3服务期限:
2025年桥梁定期检查工作期限为: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外业检查与检测工作,2025年7月31日前提交桥梁定期检查报告以及桥梁支座普查报告,并完成桥梁管理系统更新(具体检查以及成果提交时间按委托人通知为准)。
2026年桥梁定期检查工作期限为: 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外业检查与检测工作,2026年7月31日前提交桥梁定期检查报告以及桥梁支座普查报告,并完成桥梁管理系统更新(具体检查以及成果提交时间按委托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
a.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b.
WXQJ-2025-A、WXQJ-2025-B标段:投标人或其下属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WXQJ-2025-C标段: 投标人或其下属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c、投标人或其下属机构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认定(或计量认证)证书(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若计量认证证书在表1未体现的,则以省厅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2)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布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中的试验检测类型信用等级为准);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或高速公路桥梁定期检查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3.1.2投标人拟派人员资格条件:
(1)人员资质条件:
①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桥梁隧道或桥梁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桥梁隧道工程)资格证书(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若证书专业在表3中未体现的,则以省厅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②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桥梁隧道或桥梁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桥梁隧道工程)资格证书(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若证书专业在表3中未体现的,则以省厅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2)人员业绩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桥梁定期检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副职)或技术负责人(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
(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均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12月-2025年2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无锡市五爱路200号
联系人:王栋
******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江海西路990号智慧568大厦十楼1008室
电 话:0510-******、******
联系人:吴莹、孙毓含
邮 箱:******
8.其他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2)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4日17:00。
(3)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10时30分。
确定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本项目无需到现场开标,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银行保函形式或者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保函或者投标保证保险原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本项目的补遗书或通知(如有)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或通知)。
(6)特别提醒:
①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专栏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②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规定,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建立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③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
(9)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10)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15194/OP/login.aspx )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本项目技术文件采用暗标制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025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