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表彰文件精神,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淮安市社会管理表彰(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淮科〔2024〕10号)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推荐。拟推荐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5名,现予以公示。
一、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两类推荐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
(二)社会公认度较高,参评单位、参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参评个人近3年无重大违纪违法行为、无科研诚信、安全生产、涉税违法、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三)近年来,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不包括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学术性和工程技术类成果),且主要工作在淮安市内完成。
1.在组织和推进科技创新工作中实绩突出。长期根植科技管理、科技服务一线,在组织、协调、推动本地区、本单位科技创新发展以及落实重点工作举措中取得显著成绩,作出突出贡献。
2.在推动我市区域高质量发展或行业创新发展中作出重要贡献。在发展新领域新赛道、打造标志性科技创新平台、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科技惠民富民改善民生、科技公共服务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或行业创新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成效显著。企业创新发展导向鲜明,研发投入强度大,产学研合作活跃,建立起完善的科技创新管理体系及相应的运行机制,依靠科技创新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区域或行业创新发展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影响力大。
4.在其他领域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成效突出的。
二、拟推荐对象
(一)先进集体(5个)
市科技局
市经开区经发局
涟水县科技局
金湖县科技局
******大学淮安研究院
(二)先进个人(5名)
徐 婷 市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处处长
俞剑清 市科技局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四级主任科员
唐 成 市科技情报所副研究员
黄道剑 淮安区科技局局长
王自强 淮阴区科技局高新技术与发展规划科科长
三、公示时间
2024年3月20日至3月25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反映。联系电话:0517-******,邮箱:******。
淮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