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1
一般固废分拣处置扩建
淮安区漕运镇三堡工业集中区2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2500平方米厂房,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物资回收规模为年回收一般工业固废8万吨。
2025年1月26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项目筛分和风选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颗粒物经密闭设备负压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da002,项目筛选和风选、抛丸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限值。
2、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值。
3、杂质、废钢丸、布袋除尘收集粉尘、废布袋、废手套及废抹布、废金属以及回收的其他一般固废废旧资源等由有一般固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利用/处置,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4、本项目需以厂房边界为起点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防护距离内无环境保护目标,以后也不得新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1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1
一般固废分拣处置扩建
淮安区漕运镇三堡工业集中区2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2500平方米厂房,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物资回收规模为年回收一般工业固废8万吨。
2025年1月26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项目筛分和风选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颗粒物经密闭设备负压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da002,项目筛选和风选、抛丸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限值。
2、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值。
3、杂质、废钢丸、布袋除尘收集粉尘、废布袋、废手套及废抹布、废金属以及回收的其他一般固废废旧资源等由有一般固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利用/处置,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4、本项目需以厂房边界为起点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防护距离内无环境保护目标,以后也不得新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1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