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升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服务水平,满足公众出行基本服务需求,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我中心拟实施264省道车桥养护工区(停车区)建设项目,主要内容是建设约10040平方米养护工区(停车区),建设经费约1000万元。本项目由淮安市淮安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实施,拟邀请3家或以上单位进行本项目设计标竞争性报价,报价上限约为15万元。
******委员会令第16号)文“第五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上。”本项目为设计类项目,未达到必须招标的项目规模,淮安市淮安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拟按15万元作为发包上限价,采用竞争性报价方式选择设计单位。
根据淮安市交通运输局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通知》(淮交工[2018]2号)规定,现对本项目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是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6日,如有问题反映,请联系:淮安市淮安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517-******。
淮安市淮安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委员会令第16号)文“第五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上。”本项目为设计类项目,未达到必须招标的项目规模,淮安市淮安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拟按15万元作为发包上限价,采用竞争性报价方式选择设计单位。
根据淮安市交通运输局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通知》(淮交工[2018]2号)规定,现对本项目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是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6日,如有问题反映,请联系:淮安市淮安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517-******。
淮安市淮安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