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4月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全省普通公路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建设计划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单位拟实施淮安市淮安区s348省道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建设工程监理项目,负责s348省道两侧安装动态监测设施项目的监理工作。本项目由淮安市淮安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实施,拟邀请3家或以上单位进行本项目竞争性报价,报价上限为9.2万元。
******委员会令第16号)文“第五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上。”本项目为货车动态监测监理服务类项目,未达到必须招标的项目规模,淮安市淮安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拟按9.2万元作为发包上限价,采用竞争性报价方式选择服务单位。
根据淮安市交通运输局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通知》(淮交工[2018]2号)规定,现对本项目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是2025年02月24日至2025年02月26日,如有问题反映,请联系:淮安市淮安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517-******。
淮安市淮安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委员会令第16号)文“第五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上。”本项目为货车动态监测监理服务类项目,未达到必须招标的项目规模,淮安市淮安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拟按9.2万元作为发包上限价,采用竞争性报价方式选择服务单位。
根据淮安市交通运输局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通知》(淮交工[2018]2号)规定,现对本项目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是2025年02月24日至2025年02月26日,如有问题反映,请联系:淮安市淮安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517-******。
淮安市淮安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