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环工分发〔2025〕2号
******有限公司:
******有限******有限公司的技术评估意见(春申评估〔2024〕112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结论和技术评估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二、本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过程中,必须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保要求和风险防范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产生的预脱脂及脱脂废水、水洗废水、滑橇清洗废水、切割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依托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反应池+综合沉淀池+ph调整+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沉池)进行处理;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隔油池+******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本项目新增14根排气筒,依托现有2根排气筒。
本项目注塑车间产生的清洁、烘料、熔融废气与模压车间产生的烘烤废气分别由设备排气口软管收集,混合经“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21米高da032排气筒排放。喷涂车间:擦拭废气微负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21米高da033排气筒排放;储漆废气、调漆废气、废纸盒间废气经密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21米高da036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含喷枪清洗废气)、流平废气、烘干废气、rto燃烧废气经密闭收集,通过“纸盒过滤+rto”处理达标后通过28米高da037排气筒排放;打磨废气经密闭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21米高da041排气筒排放;点补废气微负压收集,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21米高da042排气筒排放;精修废气微负压收集,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21米高da043排气筒排放;围蔽区废气经密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21米高da044排气筒排放;水分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燃气炉1)经“低氮燃烧”处理达标后,通过21米高da034排气筒排放;火焰处理天然气燃烧废气(燃气炉2)经“低氮燃烧”处理达标后,通过21米高da035排气筒排放;底漆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燃气炉3)经“低氮燃烧”处理达标后,通过21米高da038排气筒排放;面漆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燃气炉4)经“低氮燃烧”处理达标后,通过21米高da039排气筒排放;清漆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燃气炉5)经“低氮燃烧”处理达标后,通过21米高da040排气筒排放;锅炉房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达标后,通过21米高da045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加盖管道收集,经“二级碱喷淋+生物除臭”处理达标后通过现有15米高da030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废气密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现有15米高da031排气筒排放。
上述未被收集的废气和装配车间的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你公司应定期对设备检修维护,加强废气收集效率,控制无组织挥发量,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不得扰民。
打磨工序有组织颗粒物和危废库、擦拭工序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1限值,喷涂工序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苯系物、tvoc、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江苏省《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3966—2021)表1、表2限值,烘干炉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3728—2020)表1限值,锅炉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江苏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4385—2022)表1限值,污水处理站有组织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限值,注塑(清洁、烘料、熔融)、模压(烘烤)工序有组织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甲苯、乙苯、1,3-丁二烯、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限值。
厂界颗粒物、二甲苯、苯系物、丙烯腈、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限值;无组织苯乙烯、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3966—2021)表2标准。
3、厂区合理布局,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消声或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气处理)、槽渣、废纸盒/过滤棉及漆渣、废油漆桶、废溶剂桶、喷枪清洗废液、废毛刷、擦拭废物、物化污泥、生化污泥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废ro膜、废活性炭(纯水制备)、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砂纸、废模具、废pe料、废树脂等一般固废外售。厨余垃圾中废油脂指定单位定期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防止二次污染。
5、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强化事故风险应急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并开展应急演练。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依托已建设应急事故池750m3,防止生产过程、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
6、加强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管理。项************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7、做好地下水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控措施,对危废库、事故池、危化品库、14号厂房、污水处理站等进行重点防渗。制定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和应急响应措施并落实到位。
8、严格执行《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等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与环保主管部门联网并进行专项验收。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三、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
1、水污染物(接管量):废水量≤276597.4吨, cod≤65.787吨、ss≤35.01吨、氨氮≤6.547吨、总氮≤8.56吨、总磷≤0.591吨、石油类≤1.246吨、总锌≤0.011吨、总铜≤0.004吨、总锰≤0.011吨、氟化物≤0.086吨、动植物油≤0.865吨、las≤3.853吨。
2、废气(有组织):颗粒物≤11.0349吨、二氧化硫≤0.8786吨、氮氧化物≤14.172吨、vocs≤32.9499吨(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其中二甲苯≤0.3252吨、苯系物≤0.492吨、苯乙烯≤0.0002吨、丙烯腈≤0.00007吨、乙苯≤0.0001吨、甲苯≤0.0035吨、1,3-丁二烯≤0.00003吨)、氨≤0.1155吨、硫化氢≤0.00054吨。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颗粒物≤3.181吨、二氧化硫≤0.0001吨、氮氧化物≤0.0023吨、vocs≤7.3653吨(其中二甲苯≤0.1555吨、苯系物≤0.2388吨、苯乙烯≤0.0002吨、丙烯腈≤0.00008吨、乙苯≤0.0001吨、甲苯≤0.0008吨、1,3-丁二烯0.00003吨)、氨≤0.1279吨、硫化氢≤0.0006吨。
3、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
以上污染物总量指标平衡方案根据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指标申请表执行。
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五、你公司应当在本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本项目由淮安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业园区分局(以下简称“执法分局”)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相关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本批复送执法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八、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污染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2025年 2月 1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2403-320852-89-02-986514)
(备案证号:淮工政审备〔2024〕6号)
************管理局
******有限公司:
******有限******有限公司的技术评估意见(春申评估〔2024〕112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结论和技术评估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二、本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过程中,必须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保要求和风险防范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产生的预脱脂及脱脂废水、水洗废水、滑橇清洗废水、切割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依托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反应池+综合沉淀池+ph调整+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沉池)进行处理;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隔油池+******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本项目新增14根排气筒,依托现有2根排气筒。
本项目注塑车间产生的清洁、烘料、熔融废气与模压车间产生的烘烤废气分别由设备排气口软管收集,混合经“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21米高da032排气筒排放。喷涂车间:擦拭废气微负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21米高da033排气筒排放;储漆废气、调漆废气、废纸盒间废气经密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21米高da036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含喷枪清洗废气)、流平废气、烘干废气、rto燃烧废气经密闭收集,通过“纸盒过滤+rto”处理达标后通过28米高da037排气筒排放;打磨废气经密闭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21米高da041排气筒排放;点补废气微负压收集,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21米高da042排气筒排放;精修废气微负压收集,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21米高da043排气筒排放;围蔽区废气经密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21米高da044排气筒排放;水分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燃气炉1)经“低氮燃烧”处理达标后,通过21米高da034排气筒排放;火焰处理天然气燃烧废气(燃气炉2)经“低氮燃烧”处理达标后,通过21米高da035排气筒排放;底漆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燃气炉3)经“低氮燃烧”处理达标后,通过21米高da038排气筒排放;面漆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燃气炉4)经“低氮燃烧”处理达标后,通过21米高da039排气筒排放;清漆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燃气炉5)经“低氮燃烧”处理达标后,通过21米高da040排气筒排放;锅炉房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达标后,通过21米高da045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加盖管道收集,经“二级碱喷淋+生物除臭”处理达标后通过现有15米高da030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废气密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现有15米高da031排气筒排放。
上述未被收集的废气和装配车间的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你公司应定期对设备检修维护,加强废气收集效率,控制无组织挥发量,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不得扰民。
打磨工序有组织颗粒物和危废库、擦拭工序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1限值,喷涂工序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苯系物、tvoc、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江苏省《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3966—2021)表1、表2限值,烘干炉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3728—2020)表1限值,锅炉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江苏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4385—2022)表1限值,污水处理站有组织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限值,注塑(清洁、烘料、熔融)、模压(烘烤)工序有组织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甲苯、乙苯、1,3-丁二烯、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限值。
厂界颗粒物、二甲苯、苯系物、丙烯腈、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限值;无组织苯乙烯、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3966—2021)表2标准。
3、厂区合理布局,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消声或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气处理)、槽渣、废纸盒/过滤棉及漆渣、废油漆桶、废溶剂桶、喷枪清洗废液、废毛刷、擦拭废物、物化污泥、生化污泥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废ro膜、废活性炭(纯水制备)、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砂纸、废模具、废pe料、废树脂等一般固废外售。厨余垃圾中废油脂指定单位定期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防止二次污染。
5、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强化事故风险应急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并开展应急演练。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依托已建设应急事故池750m3,防止生产过程、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
6、加强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管理。项************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7、做好地下水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控措施,对危废库、事故池、危化品库、14号厂房、污水处理站等进行重点防渗。制定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和应急响应措施并落实到位。
8、严格执行《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等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与环保主管部门联网并进行专项验收。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三、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
1、水污染物(接管量):废水量≤276597.4吨, cod≤65.787吨、ss≤35.01吨、氨氮≤6.547吨、总氮≤8.56吨、总磷≤0.591吨、石油类≤1.246吨、总锌≤0.011吨、总铜≤0.004吨、总锰≤0.011吨、氟化物≤0.086吨、动植物油≤0.865吨、las≤3.853吨。
2、废气(有组织):颗粒物≤11.0349吨、二氧化硫≤0.8786吨、氮氧化物≤14.172吨、vocs≤32.9499吨(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其中二甲苯≤0.3252吨、苯系物≤0.492吨、苯乙烯≤0.0002吨、丙烯腈≤0.00007吨、乙苯≤0.0001吨、甲苯≤0.0035吨、1,3-丁二烯≤0.00003吨)、氨≤0.1155吨、硫化氢≤0.00054吨。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颗粒物≤3.181吨、二氧化硫≤0.0001吨、氮氧化物≤0.0023吨、vocs≤7.3653吨(其中二甲苯≤0.1555吨、苯系物≤0.2388吨、苯乙烯≤0.0002吨、丙烯腈≤0.00008吨、乙苯≤0.0001吨、甲苯≤0.0008吨、1,3-丁二烯0.00003吨)、氨≤0.1279吨、硫化氢≤0.0006吨。
3、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
以上污染物总量指标平衡方案根据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指标申请表执行。
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五、你公司应当在本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本项目由淮安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业园区分局(以下简称“执法分局”)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相关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本批复送执法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八、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污染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2025年 2月 1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2403-320852-89-02-986514)
(备案证号:淮工政审备〔20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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