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348省道总体规划要求,我单位拟实施348省道漕运养护工区和服务区工程项目,主要在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348省道k165+380处南侧建设养护工区和服务区,总建筑用地面积约6633平方米。本项目由淮安市淮安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实施,拟邀请3家或以上单位进行本项目竞争性报价,报价上限约为11.7万元。
******委员会令第16号)文“第五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上。”本项目为监理服务类项目,未达到必须招标的项目规模,淮安市淮安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拟按11.7万元作为发包上限价,采用竞争性报价方式选择服务单位。
根据淮安市交通运输局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通知》(淮交工[2018]2号)规定,现对本项目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是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2日,如有问题反映,请联系:淮安市淮安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517-******。
淮安市淮安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委员会令第16号)文“第五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上。”本项目为监理服务类项目,未达到必须招标的项目规模,淮安市淮安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拟按11.7万元作为发包上限价,采用竞争性报价方式选择服务单位。
根据淮安市交通运输局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通知》(淮交工[2018]2号)规定,现对本项目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是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2日,如有问题反映,请联系:淮安市淮安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517-******。
淮安市淮安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